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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船员业务咨询热线问答集锦
发布时间:2022-11-11

今年是船员换证高峰年,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接听团队整理了最近船员咨询较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如有更多问题想要咨询,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400-8566-180进行咨询。

问:我现在持有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目前只有沿海航区一等船长资历,是否还能换发原航区等级职务的适任证书?

答:您好,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或者二副、二管轮担任三副、三管轮的,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二)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所有如果您仅有沿海航区资历的,可以根据任职资历情况,换发相应的沿海航区适任证书。

问:大副理论考试第一次没通过,第二次参加补考可以去异地补考吗?

答:您好,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理论考试初考应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考可向任何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问:我的轮机长适任证书被吊销了,是否还能通过考试重新取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违反海事行政管理规定被吊销适任证书者,自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后,通过低一级职务的适任考试,可以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向原签发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低一级职务的适任证书。海事管理机构对通过适任考试的,应当签发其相应的适任证书。

问:我是航海类学院毕业的,已取得船舶驾驶专业毕业证书,且毕业未超过五年,从未参加过适任考试,请问能参加20规则的三副培训考试吗?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航海类学生完成毕业报备的,可按以下要求申请操作级适任考试:(一)在校期间未申请初次适任考试的,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5年内可凭毕业证书向任何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初次适任考试。(二)在校期间已申请的初次适任考试及相关补考未全部通过或成绩失效,以及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5年内未申请初次适任考试的,在具有不少于12个月相应的支持级海上服务资历后,可凭毕业证书向任何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初次适任考试的相关要求申请适任考试。该适任考试未通过或成绩失效的,再次申请适任考试需重新参加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航海类学生在理论考试全部通过后进行船上见习的,评估补考期限按照其船上见习所占用时间相应顺延。

问:我新考了T01T02合格证,T01证书已取得,T02成绩还没出,能先去船上实习T02吗?

答:您好,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初次办理油船、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者,应当通过培训合格证考试后,取得相应的海上服务资历或者完成船上见习。因此,您要等T02考试成绩通过后才可上船见习。

问:我的沿海航区水手证书过期十多年了,四小证也过期了。现在想去跑船,请问可以直接换证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持有11规则”生效前签发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且已持有有效的相应培训合格证书(Z01Z07Z08)者,可继续申请换发“20规则”相应航区和等级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培训合格证失效者,在失效1年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可以办理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培训合格证失效1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

因此,您需要按上述要求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同时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后,就可申请沿海航区值班水手适任证书

问:我现在持有三管轮证书,能去船上担任值班机工吗?

答:您好,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条的规定:适任证书持有人应当在适任证书适用范围内担任职务或者担任低于适任证书适用范围的职务。但担任值班水手职务的船员必须持有值班水手或者高级值班水手适任证书,担任值班机工职务的船员必须持有值班机工或者高级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因此三管轮适任证书不能直接担任值班机工职务。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通过三管轮适任考试可视为通过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值班机工适任考试。所以,如果您是20规则”实施后通过的三管轮考试,可视为通过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值班机工适任考试,在完成三管轮船上见习后可同时申请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值班机工证书,如果您是“20规则”实施前已取得三管轮适任证书,您需重新参加值班机工适任考试并完成见习后才能申请值班机工证书。

问:海员证丢了能补发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海员证因遗失、被盗、损毁申请补发的,应提交《海员证补发情况说明》,可向任一海员证签发机关申请补发并允许非现场提交《海员证补发情况说明》。补发的海员证有效期不得超过原海员证的有效期。海员证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海员证签发机关不予换发或者补发,应重新签发。船员所持海员证在境外过期、遗失、被盗、损毁,或者船员因紧急情况需下船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回国,且本人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旅行证。

图文来源:中国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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