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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 |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发布时间:2022-06-20

安全生产月

船舶是公司的细胞,是最基层的生产组织,是生产经营任务的直接完成者,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能否将安全管理有效性深入到船舶安全建设中,是大幅度降低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船舶领导在抓船舶安全工作中除切实加强船舶安全建设,提高船员安全素质外,还要具备四种意识、做好四项工作。

一、四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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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有责任意识。

安全不牢,地动山摇。安全关乎生命,安全就是责任。作为船舶领导,肩负两个重担,一是船舶,二是船员。一边是国家财产,一边是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实践证明: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船舶领导必须要对岗位职责负责,对安全流程负责,对安全项目负责,对上级负责,对下属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待安全工作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要有危机感、责任感,才能促进逐级负责制的落实,实现从“要我抓安全”到“我要抓安全”的转变。成功的管理者一定是负责任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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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有超前意识。

所谓超前意识是指船舶领导对船舶安全工作要有预见性、敏感性、超前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果船舶领导没有这种超前意识,就抓不住安全工作的要害。首先,船舶领导一要吃透上头,弄清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把握安全工作的方向;其次,要吃透下头,要掌握船舶的安全状况,分析船员的思想动态,注意船员的情绪变化,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岗位、工种以及环境状况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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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要有监督意识。

首先,要加强对船舶环境和设备状况的监督,一旦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其次,要加强对本船人员上岗前安全防护准备工作的监督,发现忽视安全的现象及时制止;再次,要加强船员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监督,看每个船员是否按安全规程操作;四要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工程、重点时段的监督与动态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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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有事后总结意识。

船舶领导抓好安全工作,首先要善于总结成功的管理经验,多学习、善积累、勤思考,找出成功的窍门秘诀;其次要总结失误或失败的教训,找准失误失败的根本原因,使二者上升为理论,以指导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四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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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抓好以岗位安全操作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工作。

这是因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十分具体,明确地规定了船员的安全作业规范,每一名船员不但要牢记,更应将其融入工作、指导工作、落实到行动。船舶领导要以此为目的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教育,尤其对长时间公休刚刚上船的船员和刚刚踏入岗位的新手的安全教育更应重视,确保“绷紧安全弦”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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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抓好船舶在重大或关键事项工作前确认工作。

在急难危重的生产时刻,船舶领导一定要顾大局、想全面、亲临现场,首先做好包括上岗人员的体力、精神状态、作业环境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确认;其次落实安全“四查”工作,一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二查安全培训是否到位,三查安全措施执行是否到位,四查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到位,确保 “安全锚链”不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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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抓好对船舶危险因素的预知预防工作。

船舶领导对船舶中可能发生或导致危害安全的因素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如进入作业环境复杂现场,要对船员做出明确的提醒并布置防范措施。要利用安全活动时间及工前时间进行群众性的危险预测预防活动,努力提高船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最大限度控制人为失误,力保“系好安全带”不脱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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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做好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工作。

安全是前提,是基础,是保障。没有安全保障的船舶一定是个混乱的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非常重要,船舶领导要充分利用“航班系统动态管理模块”和“安全行为视频记录仪”实施科学全程监控,切实对重要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内容开展“动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坚决遏制因个别人员失职、失察而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苗头,确保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安全是天,责重如山。船舶领导只要牢牢记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也是企业的效益”这一基本观点,树立坚强的责任心,认真克服在认识上、管理上、执行上和监督上的薄弱环节,尽力扫除“安全管理上的盲区”,以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寸步不让抓安全,理直气壮管安全,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抓紧、抓细、抓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就能更上一层楼,就能有效控制种类事故的发生,实现船舶安全生产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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